上海市浦东新区三鲁路600弄199号
在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接待大厅,经过改造后的接待大厅宽敞、明亮,被划分为所长接待、驻所检察接待、首席业务接待、律师接待、办案单位接待、家属接待几个功能区。接待大厅门口摆放着一台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,在押人员家属凭专用号码点击进入,不仅可以查询到在押人员大账消费和就医记录,就连看守所领导、收押接待岗位民警姓名、警号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也都一目了然,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家属的知情权。
上海市浦东新区三鲁路600弄199号
在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接待大厅,经过改造后的接待大厅宽敞、明亮,被划分为所长接待、驻所检察接待、首席业务接待、律师接待、办案单位接待、家属接待几个功能区。接待大厅门口摆放着一台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,在押人员家属凭专用号码点击进入,不仅可以查询到在押人员大账消费和就医记录,就连看守所领导、收押接待岗位民警姓名、警号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也都一目了然,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家属的知情权。
律师会见需向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提交刑八(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专用介绍信)、授权委托书、初次会见要提交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、律师证复印件。
(一)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、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,应当书面提出。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(二)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。(三)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,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:1、与本案无牵连;2、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3、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;4、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
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,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区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、刑事拘留证或者区级以上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改造机关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追捕、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。没有上述凭证,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,不予收押。
闵行看守所乘车路线:坐8号线到江月路地铁站,然后从江月路地铁路坐江五线到闸航路站下,往前走到个路口然后往左转,向前400米左右就到了(可以看到看守所的红旗)。如果是开车导航,可导航至“杰成大酒店”闵行区浦江镇鲁汇社区,沿鲁南路(新闸航路)一直往东,穿过三鲁路再往东面约300米处(临近汇北村村委会)。
1、捞人的陷阱
当某人自称能"花点钱把关在里面的人通过关系捞出来"时,您千万不要相信,因为把在押人员放出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,不是说一个人说了算,即使人真的被放出来,也是经过司法机关调查的结果,绝对不是"捞"出来的。其实每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可能,以"捞人"为诱饵的"骗子"正是钻了这个空子,收取了"打捞费"之后坐等结果,其实能被释放的人,是经司法机关查明他属于涉嫌犯罪证据不足的人,就算你不花一分钱,一样会释放。您看花这样的钱 是不是太冤枉了。
2、风险代理的陷阱
承诺先不收代理费用,等办完案子之后再收钱,与"捞人"的伎俩一样,实际上他们只是坐等案件结果,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。
3、明信片请律师的陷阱
您突然收到被关押的亲友的明信片,指名要求请人担任辩护人时,您要高度注意了,如果他以前不认识这个人,这种明信片十有八九是与您的亲友关在一起的提前 释放的人搞的鬼,他们提前出来后和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,采取威胁的手段,诱使您的亲友给您写明信片委托律师,赚取高额的代理费,捞取好处。
4、办理取保候审的陷阱
很多人不了解"取保候审"的条件与实质,一位律师代为办理"取保候审"就是花点钱,找找关系,把羁押的亲友弄出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。而实际上,我国刑诉法对于"取保候审"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:(1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;(2)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;(3)应当被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,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(4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,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期限内办结,需要继续查证、审理的。办理取保候审后,犯罪嫌疑人不等于没事儿了。取保候审与逮捕都同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,所以说办理取保候审后,也有可能被判有罪,也同样要坐牢。此外,在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,对外地 户口的犯罪嫌疑人的办理条件限制的更加严格。当然,对一些证据不足、一时又难以查清的案子经领导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也是有的。办理取保候审不成功不收费, 与风险代理的原理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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